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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衡阳开放大学校园安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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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26

衡阳开放大学校园安全告知书

各位教职工、同学:

近期,我市接连发生两起较大火灾事故,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刻汲取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校园安全重点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确保用电安全

规范车辆充电:严禁私自拉线(“飞线”)充电,严禁将电动车或电池带入楼道、室内。所有电动车(含摩托车、电动汽车)必须停放在规定区域,严禁乱停乱放。

禁用大功率电器:办公室严禁使用空调扇、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

落实人离电断: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务必关闭电源,严禁将充电器等电器长期插在插座上。机房等实训室场课后必须及时关机、关灯、关风扇、关空调、关门。

二、保障交通安全

熟知禁停区域: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为禁停区域,严禁车辆驶入(食堂送货车、垃圾车等特种作业车辆除外)。

规范校内行车:车辆(含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进入校园,必须减速慢行,主动礼让行人,不鸣笛催促。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学校划定的规定区域,严禁乱停乱放。

注意安全乘车:坚决不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以及车况不良的隐患车辆;学生原则上不得骑电动车上下学,骑行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三、维护人身与环境安全

加强学生管理:各班主任要在早读、课间、午休、放学等各个时间节点清点好学生人数,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学生安全。

严防溺水事故:全体同学必须严格遵守防溺水“七不准”要求: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在上下学途中下溪、河游泳;不准不习水性擅自下水施救。

防范欺凌侵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同学之间友爱互助。遭遇或发现校园欺凌、性侵等危险情况时,要勇敢地向老师、家长或警方求助,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保持环境整洁:办公室、教工宿舍要及时整理清扫,严禁在楼道、入户门厅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教职工不得在走廊扶手、栏杆、窗户阳台、空调外机等位置放置物品或养花种草,严防高空坠物伤人。

严格禁烟管理:严禁在教学楼、办公楼等室内区域吸烟,不得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弃,杜绝因烟头引发的火灾隐患。

掌握避险技能:学校将常态化开展消防、防震减灾等应急疏散演练。全体师生在演练中要严肃认真,熟悉逃生路线,掌握火灾逃生、心肺复苏等应急技能,确保在突发灾害面前能冷静应对、科学自救互救。

四、落实日常监管与巡查

坚持一岗双责:各部门要坚持“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教育、宣传和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常态化巡查整改:各部门需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与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必须落实到人。对于未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请全体师生将以上安全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筑牢平安校园的坚固防线!

                            衡阳开放大学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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