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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5 16:26:19 浏览次数: 【字体:

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值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执行力强,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教育管理、教学教研等工作和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受到师生员工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事党务工作时间原则不少于3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执行力强,有正确的政绩观、强烈的事业心,锐意创新、敢于担当。是党组织书记的,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教师队伍精干高效,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效显著。是从事党务相关工作的,要求热爱党建工作,党务工作执行力强,具有较高的党建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党建工作岗位上成效明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教、遵纪守法,任期内个人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群众公认度高。

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发展能力、服务协调能力、狠抓落实能力、化解风险能力,在党支部“五化”建设中创先争优,党建工作亮点突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力强,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教职员工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成效显著。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广大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本次评选采用支部推荐,党委评定的原则。各支部可以在3个类别中分别推荐上报,其中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支部拟按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5%比例推荐;;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教育教学及教研一线的党员倾斜;申报先进党支部原则上以支部根据《中共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自评打分,自主申报,党委核定2个党支部为先进党支部。学校党委在校内评选基础上推荐上报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各支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纪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各支部对推荐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推荐对象要注意结构和分布。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三、表彰方式

学校党委审定拟表彰对象并作出表彰决定,并对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颁发证书、奖牌。

在纪念建党97周年之际,各支部要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和其他传播媒介,对这次表彰的先进对象进行深入的宣传,引导党员干部教师创先争优,更好地发挥作用。各支部“七·一”前后也可以结合学校表彰活动,开展一系列活动,选定一批先进典型,并于7月10日前把本支部开展七一活动情况书面报告学校机关党委。

四、材料报送

各支部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公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推荐对象审批表、汇总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不需要长篇大论,主要写优秀事迹要点;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使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除电子照片以外的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于6月19日下午18:00以前报送校办公室605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袁也; 联系电话:18670377226; 电子邮箱:258745900@qq.com。

 

                       中共衡阳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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