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的通知》(文明办函[2013]5号)和《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考评细则》(文明办秘函[2013]5号)要求,学校决定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抓好落实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壮大精神文明建设网上宣传力量,传播文明、引领风尚,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不断推进网络文明健康发展。
二、机构组成
建立衡阳电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副校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负责文明创建和党建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学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
三、队伍建设
1、建立基本队伍。我校是省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在网络文明传播工作中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承担传播正能量的责任。学校组建一支网络文明传播队伍,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李笃生;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刘蓉;组员:申燕、陈刚、王小花、王琼娟、张琼、周岑、段超、蔡余生、邬尔娜、曾宇生、王静。
2、组织开展培训。组织志愿者参加市文明办举办的全市网络文明传播论坛和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志愿者传播文明、引导舆论的能力。
四、工作任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须提供文明单位的相关稿件,组织撰写网上评论文章;参与网上讨论;传播网络文明,组织推广活动。
1、开展日常传播活动。(1)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必须开通中国文明网博客和新浪博客;必须开通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志愿者所开通账号需录入中国文明网建设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信息系统,并用已注册使用的博客及微博账号关注中国文明网及衡阳市文明办建立的“文明衡阳”微博账号。(2)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办工作提示,围绕传播主题,经常撰写博文、评论,传递正面声音。学校每月至少撰写一篇原创博文或评论文章。(3)适时在微博、重要网站论坛、社区、QQ群等互动空间,针对文明话题进行跟帖、留言、转播。每名志愿者每周使用博客至少更新一篇文明博文;每天使用微博至少更新三条文明微博。衡阳文明传播邮箱为:hywmcb@126.com,衡阳文明网网址为:http://hnhy.wenming.cn/文明评论网网址为:http://www.wenming.cn/wmpl-pd/。
2、参与重大传播活动。(1)积极配合中国文明网、湖南文明网和衡阳文明网组织的网上重大传播活动,及时组织部署,完成相应任务。(2)结合学校实际,创新活动方式,拓展活动内容,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3、组织特色传播活动。(1)结合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特色网络传播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2)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团队,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方式结队开展专项文明传播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
4、提高传播工作效果。注重特色网络文明传播,策划创作具有影响力的博客、微博和评论等。争取撰写的文章获全国或省级新闻奖;争取原创稿件入选中国文明网优秀稿件。
5、报送“身边好人”事迹材料
五、工作机制
1、建立工作提示制度,加强志愿者组织指导。市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部署的相关工作,将每月编发工作提示,学校办公室将根据工作提示细化工作要求,部署重大传播活动,策划特色传播活动。
2、组建沟通联络渠道,保障有效组织联络。(1)学校网络文明传播小组负责人加入“文明衡阳”QQ群(120820685);(2)学校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小组建立网络文明传播QQ群,作为学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交流平台,保持在线联络,确保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顺利开展。
3、实施信息动态管理,掌握志愿者工作情况。学校将在中国文明网建立的信息管理平台开设“户头”,录入工作小组志愿者信息及注册的博客、微博、论坛账号和传播内容等。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抓取志愿者账号发布的博文、微博等内容,集中展示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情况。
4、工作通报和考评结合,确保网络传播整体推进。根据中央文明办工作要求,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已经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省文明办和市文明办也将该项纳入《湖南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和《衡阳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从2016年6月份起,市文明办将每月通报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情况,每季度对网络文明传播工作队伍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在文明单位复查中实行“一票否决”。
5、建立表彰奖励制度,激发志愿者工作热情。(1)学校将创造条件保证志愿者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必要活动时间、上网设备等条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工作小组或个人必要经费补贴和资助。(2)市文明办每年年底,根据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综合考评情况,评选表彰网络文明传播优秀志愿者和先进单位。(3)学校党委将在每年年底对网络文明传播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
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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