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94周年,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优化党员形象,提升党员素养,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开拓进取、科学发展,学校拟于7.1前表彰一批优秀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各支部按党员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上报优秀党员名单
二、评选条件
1、思想过硬,信仰坚定,自觉与党中央和学校保持一致。
2、业务能力强,工作敬业务实。
3、工作业绩突出,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各项工作任务。
三、评选办法
1、各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民主推选
2、学校党委集体研究
3、向全体教工公示优秀党员名单
四、名单上报时间:6月10号以前
中共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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