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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度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7 15:56:5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4年度,我校在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办学规模、教学质量、社会及经济效益三丰收。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评优评先工作。现对2014年度评先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

全体在岗在编、合同制教职员工。

2、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

(2)要体现不同层次教职工的代表性,分副科以上干部、普通教职员工两大组进行评选;

3、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服务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具有开拓精神,在教学改革、管理方面成绩显著。

(3)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突出。

(4)无学校2014年度部门目标管理考评方案中规定的一票否决的行为。

4、评选比例

按参评对象的15%评选;

5、名额分配及分组

(1)副科以上干部组(含退二线科级干部)共32人,由学校党委集中评选,名额5人。

(2)普通教职员工组(含合同制及临聘人员)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分四个小组进行评选。

第一组:办公室、教务处、干教院、继续教育学院共计20人(其中合同制2人),名额3人;

第二组总务处、学生处、教育技术处、财务处共计10人(其中合同制5人),名额2人(其中含合同制1人);

第三组开放教育学院共计24人(其中合同制14人),名额4人(其中含合同制2人);

第四组信息网络工程学校共计28人(其中合同制17人),名额4人(其中含合同制2人);

6、评选事项

各组在初评时,在总指标范围内,按在编职工、合同制各15%的比例分开推荐。

7、评选程序与奖励

(1)先由各组按比例初评,初评程序为简要述职、民主推荐、宣布初评结果;

(2)各组请于1月31日前将初评结果报学校办公室;

(3)校党委根据各组初评结果进行审议,确定年度先进、优秀人员名单;

(4)公示;

(5)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报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审批;

(6)表彰。

 

附件:衡阳电大2014年度评先评优推荐表

 

 

衡阳电大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

 

 

 

 

 

 

 

 

 

衡阳电大2014年度评先评优推荐表

 

 

姓名

 

岗位及职务(职称)

 

 

 

 

 

 

 

 

 

 

 

 

 

 

 

 

 

 

 

 

工会小组意见

 

 

 

 

 

 

 

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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