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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向吉湘林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14 08:35:32 浏览次数: 【字体:

衡电大党字[2015]01号

吉湘林,男,汉族,198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广场派出所副所长、三级警督。2014年11月13日下午,吉湘林同志在处置一起突发事件时,为制止火势,保护纵火自焚者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英勇负伤,全身烧伤面积超过25%,面部、四肢烧伤等级分别达到3度、4度,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吉湘林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扎根基层、服务群众,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他先后荣立三等功1次,受到嘉奖7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吉湘林同志的先进事迹被中央、省、市等40多家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宣传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吉湘林同志是我市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衡阳建设的时代楷模。广泛宣传学习吉湘林同志先进事迹,对于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新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在全社会营造法治氛围、推进法治实践具有很强的激励引导作用;对于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立足本职干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此,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向吉湘林同志学习的活动。

  要学习他一心向党、忠诚使命的政治立场。吉湘林同志始终坚守对党忠诚、为党工作的执着信念。从警14年来,吉湘林同志牢记职责使命,把干好每一项工作,完成好每一次任务,作为报效国家、报答人民的实际行动,真正做到了听党指挥、扎根基层、服务人民。向吉湘林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对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政治追求,学习他始终保持本色、践行宗旨的政治信念,自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将个人理想融入职责使命,并为之不懈努力。

  要学习他维护法律、践行法治的坚定信念。作为基层一线民警,吉湘林同志顶得住压力,经得起考验,自觉遵守法律、抵制诱惑,侦办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维护法律尊严。近年来,吉湘林同志带领民警巡逻防控,抓获现行盗抢违法犯罪嫌疑人28人,破获现行盗抢案件30余起、串案10余起,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维护了一方平安。向吉湘林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树立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维、维护法律权威的法律意识,学习他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法治理念,积极学法、宣法、懂法、用法,共同营造建设法治衡阳的浓厚氛围。

  要学习他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担当精神。吉湘林同志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面对危难,他挺身而出、勇于担当。去年,在调赴一起狼狗伤人事件时,狼狗再次暴起冲向受害人,吉湘林同志毫不犹豫地挡在群众面前,自己被狗咬伤;这次在犯罪嫌疑人泼油点火的瞬间,吉湘林同志义无反顾地冲上去扑火救人,身受重伤无怨无悔。学习吉湘林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临危不惧、英勇无畏的担当精神,学习他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顽强意志,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为了社会公平正义,随时准备站出来、冲上去。

  要学习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高尚品德。14年里,吉湘林同志以派出所为家,把群众当亲人,每天与群众朝夕相处,为群众排忧解难。面对神智不清的迷路老人,他主动送其回家;面对邻里纠纷,他耐心帮助化解;面对辖区发生抢劫案件,他蹲守7天7夜抓犯罪嫌疑人;调解民事纠纷200余起,办理刑事案件100余起,出警最多的一天达30多次。有时为了破案,他连续几天不回家。学习吉湘林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干一行、爱一行的工作热情,学习他脚踏实地、扎

扎实实工作的敬业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在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

全校师生都要积极投入到向吉湘林同志学习活动中,学生处(含校团委)要组织全体青年教师,开放教育学院和信息网络工程学校要组织全体学生,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学习吉湘林同志英雄事迹,各党支部也要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全校各部门要把开展向吉湘林同志学习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迅速在全校掀起学习热潮。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先进找差距,切实在学思想、学精神、见行动上下功夫。要把学习吉湘林同志先进事迹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抢抓机遇、扎实工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为学校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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