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11-05 08:38:2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通 知 罗小华: 你于2014年10月15日开始在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未到学校上班,至今已连续旷工 15 天,已经严重违反了学校有关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作自行离职处理。为此,本校从即日起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建议你在2014年11月15日前来校办理离职手续,以方便你重新择业。若不来校办理离职手续,不影响此通知的效力。 特此通知! 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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