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教育局《局直学校201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衡教通〔2014〕27号
关于下发《局直学校201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
通 知
局直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局直学校201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已经局党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衡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局直学校201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正确引导和督促局直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周法清
副组长:邱兴国、彭天文、谭小华、肖智亮
成 员:局其他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彭天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干科、督导室、纪检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所有考核指标的统分汇总由办公室牵头组织,组干科、督导室、纪检监察室等科室参与配合。
二、考核对象
(一)局直公办学校
1.职教学校类(4所):市电大、衡阳师范、耒阳师范、市职业中专;
2.省示范性高中学校类(3所):市一中、市八中、市铁一中学;
3.非省示范性高中学校类(7所):市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市五中、市六中、市七中、市二十六中、市衡钢中学;
4.初中学校类(11所):市三中、市九中、市外国语学校、市逸夫中学、市十四中、市十五中、市十六中、市十七中、市实验中学、市二十三中、市华新实验中学;
5.小幼特教学校类(4所):市特殊教育学校、市实验小学、耒阳师范附小、市实验幼儿园。
(二)局直民办学校
由市教育局审批且坐落在城区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考核办法由民管办参照本方案,结合民办学校自身特点制定,具体考核由民管办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
坚持科室平时台账考核,重点考核学校的队伍建设、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校园安全情况以及落实局党委(行政)决策等情况。
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
四、计分办法
考核总分为100分。各项扣分上限不超出该项目的单项底分,所有项目不重复扣分。具体办法如下:
(一)定量目标计分:达到所列项目的要求或指标得满分,未达到按比例扣分;
(二)定期目标计分:按时完成得满分,延误扣分;
(三)定性目标计分:阶段性的工作或不能定量的工作合格得满分,不合格的扣分。
(四)保证目标计分:完成或超额完成得满分,缺额按比例扣分。
考核设奖励加分和一票否决。
在2014年度内,本单位全面工作被教育部、省委或省政府(两办)评优评先(一等奖)的加6分;单项工作被教育部、省委或省政府(两办)评优评先(一等奖),全面工作被省教育厅、市四大家(含两办)评优评先(一等奖)的加4分;单项工作被省教育厅、市四大家(含两办)评优评先(一等奖)的加2分。同项工作被不同级别单位评优评先的,取最高加分值,不重复加分。当年度未加分的,可作为下年度加分内容。奖励加分计入总分。
当年出现下列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学校因“三乱”现象或教师师德师风方面投诉举报被国、省通报的;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竞赛、检查、评估等活动,学校集体舞弊或弄虚作假的;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
4.因学校工作而影响到市政府对市教育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
5.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政主要领导有违法犯罪行为或正受到立案审查的;
6.违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考核程序
(一)学校自评。局直各学校对照考核细则,于12月份开展自查自评,并于12月31日以前将自评报告,学校年度工作总结,校长、书记述职述廉报告,本年度内荣获的符合奖励加分条件的荣誉(含佐证材料),《衡阳市教育局机关科室(站所)工作情况测评表》(用信封密封,不用发电子稿)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教育局办公室423室,电子稿发leiguohong1128@163.com,未及时报送以上资料的,年终考核一律扣2分。
(二)科室考核。局机关相关科室根据平时的工作台账,对照相应的考核指标进行评分(有扣分的,须说明扣分理由),并将评分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局办公室423室。学校班子成员民主测评和党风廉政民主测评由局组干科和纪检监察室于12月31日前组织实施。
(三)综合评议。局办公室于2015年1月8日前汇总局机关相关科室平时台账考核计分及学校年内所获的符合加分条件的奖励加分,报局领导审定。
六、奖惩办法
根据考核总分分类排名,每类按单位总数的30%确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学校(分数并列的均可评为优秀)。有“一票否决”或总分为同类学校第一名一半以下的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不达标学校,其余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达标学校。
评为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学校的,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评为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干部,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发给奖金5000元/校,用于奖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政领导分设的,50%奖给党政主要负责人;没有分设的,35%奖给单位主要负责人);评为目标管理考核达标学校,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评优;评为目标管理考核不达标学校,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评优;目标管理考核不达标学校或领导班子或党政正职个人民主测评称职以上票数低于70%的,由局组织部门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局直民办学校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统一进行表彰,奖金由民管办从民办教育奖励经费中予以落实。
七、其他
本方案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若遇实际情况或政策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将组织对考核方案进行修订并予以公告。
附件:
1.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局直职业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局直省示范性高中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3.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局直非省示范性高中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4.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局直初中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5.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局直小幼特教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6.衡阳市教育局机关科室(站所)2014年度工作考核民主测评表
衡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局直职业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项 目 |
考核指标 |
考核要点 |
评分标准 |
责任科室 |
一、队伍建设 (20分) |
领导班子(10分) |
①坚持深入教学一线,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1分);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分);③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教职工满意度高(4分);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作风建设有关规定(3分);⑤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民主测评(1分)。 |
①不能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未达到规定节数,每人每少一节扣0.2分;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不明显或受到督导组批评的扣0.5分,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能一次性过关的扣0.5分;③按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测评结果折算计分,班子内部矛盾突出,影响较大的另扣0.5分;④未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支部)会议扣1分,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扣1分,未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扣1分;班子成员、家属及分管人员有违纪行为每起扣1分;⑤按比例计分。 |
①-③组干科 ④-⑤纪检监察室 |
教师队伍(10分) |
①在编不在岗人员按政策规定管理;教师调配(含临时聘请人员)规范有序;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和其它需分流安置人员;教师档案管理及时规范(2分);②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认真执行《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分);③积极参加国、省、市级教师(校长)培训(1分);④学校公用经费5%用于教师(校长)培训(1分);⑤2013年度文化课教师培训学分年检合格率达到80%(1分);⑥完成教师工作相关常规及语言文字相关工作(1分);⑦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禁止有偿家教家养、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要求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书籍资料以及向学生和家长索拿卡要等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2分)。 |
①出现违规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扣0.5分;每擅自调动1名教师,双方学校均扣0.25分,每擅自聘用1个临时工作人员扣0.25分;每拒绝接收1人次扣0.5分;未按年度整理档案扣0.5分;②未按要求制定考核细则的扣0.5分,未执行《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扣1.5分;③教师(校长)培训每缺1人次扣0.5分;④学校培训经费使用分两次(6月10日和12月10日)在校内公布并送市教育局教师科备案,达到要求计1分,达不到要求,按比例计分,未公布备案不计分;⑤培训年检合格率达到要求计1分,未达到要求按比例扣分;⑥未完成教师工作相关常规及语言文字相关工作,每次扣0.5分;⑦有师德师风方面投诉举报被国、省、市查实的,每起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市通报的,每起扣1分。 |
①-②组干科 ③-⑥教师工作科 ⑦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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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学行为 (9分) |
招 生(4分) |
①完成全日制招生任务(3分);②完成非全日制招生任务(1分)。 |
①全日制招生每少完成5%,扣1分;②非全日制招生占全日制招生人数的30%,非全日制招生每少5%,扣0.3分。 |
职成科 |
课程开设(1分) |
①按规定开足公共基础课和实训课;开放教育按照相应的教学计划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并实行自学、面授和网上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0.5分);②执行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0.5分)。 |
①公共基础课少开1门扣0.2分,实训课未达专业课时的50%,扣0.2分;开放教育未按要求落实形成性考核制度的扣0.2分;②无计划,扣0.1分,未执行扣0.4分。 |
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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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教辅(1分) |
①使用规范教材(0.5分);②不乱订教辅资料(0.5分)。 |
①使用盗版教材,扣0.5分;②不按规定订教辅资料扣0.5分。 |
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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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三乱”(3分) |
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无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现象(3分)。 |
每发生一起“三乱”行为被国、省、市查实的,分别扣3分、2分、1分;被市通报的,每起扣1分。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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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教学质量(35分) |
技能大赛(8分) |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和省市组织的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等活动(8分)。 |
①无缺赛项目计5分,每缺赛一个专业扣2分;②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位选手计3、2、1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位选手计1、0.5、0.3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位选手计0.3、0.2、0.1分,累计计分不超过8分。 |
职成科 |
专业能力抽查(10分) |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专业技能抽查,且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10分)。 |
合格率达到60%计7分,合格率低于60%的每个专业扣1分;单科优秀率达到全市前三名的分别计3分、2分、1分;凡有缺考或违纪舞弊的,每人次扣0.5分。 |
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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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考试(2分) |
参考率和通过率达到规定要求;开放教育学生参加计算机、普通话测试、英语统考,且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2分)。 |
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 |
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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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证书获证率(2分) |
学生双证书获证率达到90%以上;开放教育学生一次性毕业率达80%以上(2分)。 |
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
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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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教改(4分) |
①有校级以上课题(1分);②有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权威媒体上发表论文(2分);③每年组织2次以上全校性教研活动(1分)。 |
①每有1个课题计0.2分,最高计1分;②每发表1篇论文计0.2分,最高计2分;③每少1次教研活动,扣0.5分。 |
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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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2分) |
每个专业有相应的实验设备和实训室,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达100%,设备设施达标率为85%以上(2分)。 |
开出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达标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
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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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工作(2分) |
①有德育工作行事历并开展10次以上全校性的德育活动,开放教育全年开展6次以上学生活动(1分);②班主任和辅导员配备并管理到位(1分)。 |
①每缺1次,扣0.2分。②班主任和辅导员未按规定配备到位,每少1人扣0.1分;无管理制度和措施,扣1分。 |
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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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巩固率(2分) |
中职学生巩固率达95%;开放教育学生巩固率达93%(2分)。 |
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
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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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就业(3分) |
①每年为社会培训人次与在籍学生数相当(1分);②中职学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90%以上(1分),其中对口就业率达70%以上(1分)。 |
①按比例扣分,每少10%,扣0.2分。②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
①职成科 ②学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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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维稳 (8分)
四、安全维稳 (8分) |
食品安全(4分) |
①认真落实好《2014年衡阳市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专项检查细则》(3分);②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饮食质量(1分)。 |
①常规督查每学期一次0.4分∕次(共2次),爱卫竞赛 0.6分,迎接省检查(2次)0.8分,抽查(不通知、每年不低于2次)0.8分,发生食物、饮用水中毒、传染病流行、食堂承包经营之一者均“一票否决”; ②学校食堂饮食质量差被学生或家长投诉,每查实一例扣0.5分。 |
①体卫艺科 ②勤工站 |
校园设施(2分) |
①安保器材(警棍、钢叉、防割手套)齐全并放在传达室醒目位置;②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有消防栓的配备消防枪、消防水带,并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灭火器每层楼至少2组,并完好能正常使用;③教学楼、学生宿舍每层楼楼道安装应急照明灯;④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有谈心、活动记录;⑤学校大门、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教学楼门厅、食堂操作间、学生运动区域装有电子监控;校园监控平台放在传达室,24小时专人值守,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不少于30天。 |
每缺一项扣0.4分,每项不齐全酌情扣分。 |
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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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保卫(2分) |
①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干部;②按性别和200:1的比例配备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24小时值守学生宿舍;③按要求聘请足够的专职保安(学生人数在2000-3000人及其以上的按4-6人配备,1000-2000人的按2-4人配备,其它学校按1-2人配备。其中寄宿制学校按上限配备,每多一个校门增加一名保安),保安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上班;④有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等每层楼有消防责任人;特种设备(锅炉、货物电梯、压力容器)有专人负责,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或专职教师;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参加安全管理工作的教育培训、考核;无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 |
每缺一项扣0.4分,每项不齐全酌情扣分。 |
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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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局党委(行政)决策(4分) |
①按要求参加各类会议(1分);②向《衡阳市教育志》编委会提供相关资料;做好教育史志相关工作(1分);③认真落实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定或交办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分)。 |
①迟到每次扣0.2分,缺席每次扣0.5分;②未按要求向《衡阳市教育志》编委会提供资料,每次扣0.2分;未落实教育史志工作相关要求,每次扣0.2分;③对局党委(行政)决策的重大任务或中心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每起扣1分,未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每次扣0.5分。 |
①-②办公室 ③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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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24分)
六、其他 (24分) |
教育宣传及信息 化建设(6分) |
①有专人负责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完成衡阳教育信息网发稿20篇(2分);②积极面对媒体,妥善处理舆情(1分);③建立了信息化建设工作机构;信息化经费占公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0%(2分);④开展“三通两平台”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局信息中心安排的建设任务(1分)。 |
①未安排专人负责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发稿任务,每篇扣0.2分;②因重大事件瞒报、迟报、漏报而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扣0.5分或1分,对重大舆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而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扣0.5分或1分;③未成立领导小组扣0.5分,未确定专职人员扣0.5分;信息化经费占公用经费的比例低于10%,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④未完成任务每次扣0.2分。 |
①-②宣法科 ③-④信息中心 |
民主管理(3分) |
①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机构,制定了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和公开目录,建立了校务公开专栏(1分);②建立健全了单位教(职)代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以上规范性的教(职)代会。代表提案落实率达90%以上(1分);③单位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交教(职)代会审议通过,教(职)代会决议得到贯彻落实(1分)。 |
①未成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扣0.25分,未制定实施细则扣0.25分,未制定公开目录扣0.25分,未建立校务公开专栏扣0.25分;②未召开教(职)代会扣0.5分;提案落实率在90%以下扣0.5分;③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未交教(职)代会审议通过扣0.5分,决议未落实扣0.5分。 |
教育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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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教师及关 工委工作(2分) |
①重视老干部工作,按政策要求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做好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1分);②按要求做好关工委的相关工作(1分)。 |
①未落实待遇的,扣0.5分,退休教职工对单位领导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扣0.5分。②按平时台账计分。 |
①老干科 ②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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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和后勤 管理(6分) |
①严格按照财经法规进行操作(1分);②审计意见落实到位,整改及时有效(1分);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乱发乱补现象;公用经费按一定比例改善办学条件、添置仪器设备或偿还债务;严禁新增债务(2分);④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规划设计,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资金计划(1分);⑤无“小金库”、账外账(0.5分);⑥学校食堂管理严格执行湘教通〔2013〕544号文件,不准承包,实行单独核算,做到保本不盈利(0.5分)。 |
①审计中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扣1分;②审计意见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扣1分;③未按要求落实,扣2分;④未按要求落实扣1分;违反第⑤、⑥项,每项0.5分。 |
①②审计科 ③④⑥计财科 ⑤审计科、计财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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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1分) |
①切实维护好监考和监控设备设施,抓好考纪考风建设(0.5分);②按要求完成教育考试院交办的各项任务(0.5分)。 |
①标准化考点学校监考及监控设备设施未得到较好维护的,扣0.25分;发生考纪考风违纪事件的,扣0.25分;②未完成教育考试院交办任务的,酌情扣分。 |
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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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2分) |
严格执行《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资产购置未按程序报批扣0.5分;资产使用不符合规定扣0.5分;资产处置未按要求执行扣0.5分;资产年度变动情况未按时统计上报扣0.5分。 |
建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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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联(2分) |
①学校党政负责人更换手机号码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1分);②有专门的信息联络员,联络员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按要求回复飞信通知,每天登陆市教育局OA行政办公系统查阅或接收文件(1分)。 |
①学校党政负责人更换手机号码未及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每起扣0.5分;②没有专门的信息联络员或联络员手机关机扣0.5分;不按要求回复飞信通知,每次扣0.2分;不按要求每天登陆市教育局OA行政办公系统查阅或接收文件,每次扣0.2分。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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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2分) |
按要求做好计生综治各项工作(2分)。 |
根据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计分。 |
办公室 |
说明:扣(加)分上限为本考核要点分值。
附件2: 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局直公办省示范性高中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项 目 |
考核指标 |
考核要点 |
评分标准 |
责任科室 |
一、队伍建设 (20分) |
领导班子(10分) |
①坚持深入教学一线,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1分);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分);③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教职工满意度高(4分);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作风建设有关规定(3分);⑤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民主测评(1分)。 |
①不能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未达到规定节数,每人每少一节扣0.2分;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不明显或受到督导组批评的扣0.5分,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能一次性过关的扣0.5分;③按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测评结果折算计分,班子内部矛盾突出,影响较大的另扣0.5分;④未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支部)会议扣1分,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扣1分,未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扣1分;班子成员、家属及分管人员有违纪行为每起扣1分;⑤按比例计分。 |
①-③组干科 ④-⑤纪检监察室 |
教师队伍(10分) |
①在编不在岗人员按政策规定管理;教师调配(含临时聘请人员)规范有序;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和其它需分流安置人员;教师档案管理及时规范(2分);②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认真执行《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分);③积极参加国、省、市级教师(校长)培训(1分);④学校公用经费5%用于教师(校长)培训(1分);⑤2013年度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年检合格率达到80%(1分);⑥完成教师工作相关常规及语言文字相关工作(1分);⑦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禁止有偿家教家养、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要求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书籍资料以及向学生和家长索拿卡要等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2分)。 |
①出现违规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扣0.5分;每擅自调动1名教师,双方学校均扣0.25分,每擅自聘用1个临时工作人员扣0.25分;每拒绝接收1人次扣0.5分;未按年度整理档案扣0.5分;②未按要求制定考核细则的扣0.5分,未执行《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扣1.5分;③教师(校长)培训每缺1人次扣0.5分;④学校培训经费使用分两次(6月10日和12月10日)在校内公布并送市教育局教师科备案,达到要求计1分,达不到要求,按比例计分,未公布备案不计分;⑤培训年检合格率达到要求计1分,未达到要求按比例扣分;⑥未完成教师工作相关常规及语言文字相关工作,每次扣0.5分;⑦有师德师风方面投诉举报被国、省、市查实的,每起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市通报的,每起扣1分。 |
①-②组干科 ③-⑥教师工作科 ⑦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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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学行为 (9分) |
招 生(3分) |
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做到计划内、区域内按志愿线上招生(3分)。 |
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违规招生,每1人次扣0.1分。 |
基教科、计财科 |
课程开设(1分) |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考试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考查课程(1分)。 |
任一学科少开课时扣0.5分,学科教学不落实,扣1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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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减负(1分) |
①严格按“一科一辅”原则在目录范围内征订教辅(0.8分);②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0.2分)。 |
①每查实1例违规情况,扣0.2分;②学生作息时间安排不科学扣0.2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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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三乱”(4分) |
①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无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现象(2分);②杜绝一切形式的节假日成建制违规补课行为;严禁任何班级、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补课(2分)。 |
①每发生一起“三乱”行为被国、省、市查实的,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市通报的,每起扣1分;②发现并查实学校节假日成建制违规补课,扣1分;发现并查实班级、教师擅自违规组织学生补课,每起扣0.5分。 |
①纪检监察室 ②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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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教学 质量(37分) |
常规落实( 6 分) |
①全面贯彻落实《衡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手册》(4分);②严格按规定按时做好国网及省网的学籍异动、注册等工作,确保国网和省里的学籍信息一致(1分);③按课程标准开设体艺与健康教育课(0.5分);④按要求开展校园阳光体艺活动(0.5分)。 |
①按教学常规专项考核或抽查折算计分;②每查实1例违规情况扣0.2分;③未开足扣0.2分,未开课扣0.5分;④根据开展参与阳光体艺活动情况计分。 |
①-②基教科 ③-④体卫艺科 |
以养成教育为中心 的学校德育(3分) |
①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养成教育的相关文件和工作安排,积极有效实施以养成教育为中心的德育工作(1分);②各项工作要有计划、有主题、有内涵、有实效(2分)。 |
①-②根据《衡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考核方案(试行)》和养成教育工作要求,查看工作资料,结合德育专项检查或抽查折算计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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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改推行(3分) |
①深入持久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形成可供借鉴的课改经验(2分);②开展全市新课改示范校创建工作(1分)。 |
①根据民意调查、媒体发表文章、获奖证书及工作实效等计分;②成功创建全市新课改示范校,计1分。 |
基教科 |
|
学业成绩(25分) |
①切实提高高考和学考学业质量(23分);②认真抓好高中毕业体育考试(2分)。 |
①根据本年度省发布的高、学考成绩统计数据,参照2013年度市教育局下发的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计分;②合格率达到90%,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
①基教科 ②体卫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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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维稳 (8分) |
食品安全(4分) |
①认真落实好《2014年衡阳市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专项检查细则》(3分);②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饮食质量(1分)。 |
①常规督查每学期一次0.4分∕次(共2次),爱卫竞赛 0.6分,迎接省检查(2次)0.8分,抽查(不通知、每年不低于2次)0.8分,发生食物、饮用水中毒、传染病流行、食堂承包经营之一者均“一票否决”; ②学校食堂饮食质量差被学生或家长投诉,每查实一例扣0.5分。 |
①体卫艺科 ②勤工站 |
校园设施(2分) |
①安保器材(警棍、钢叉、防割手套)齐全并放在传达室醒目位置;②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有消防栓的配备消防枪、消防水带,并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灭火器每层楼至少2组,并完好能正常使用;③教学楼、学生宿舍每层楼楼道安装应急照明灯;④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有谈心、活动记录;⑤学校大门、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教学楼门厅、食堂操作间、学生运动区域装有电子监控;校园监控平台放在传达室,24小时专人值守,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不少于30天。 |
每缺一项扣0.4分,每项不齐全酌情扣分。 |
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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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保卫(2分) |
①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干部;②按性别和200:1的比例配备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24小时值守学生宿舍;③按要求聘请足够的专职保安(学生人数在2000-3000人及其以上的按4-6人配备,1000-2000人的按2-4人配备,其它学校按1-2人配备。其中寄宿制学校按上限配备,每多一个校门增加一名保安),保安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上班;④有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等每层楼有消防责任人;特种设备(锅炉、货物电梯、压力容器)有专人负责,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或专职教师;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参加安全管理工作的教育培训、考核;无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 |
每缺一项扣0.4分,每项不齐全酌情扣分。 |
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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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局党委(行政)决策(4分) |
①按要求参加各类会议(1分);②向《衡阳市教育志》编委会提供相关资料;做好教育史志相关工作(1分);③认真落实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定或交办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分)。 |
①迟到每次扣0.2分,缺席每次扣0.5分;②未按要求向《衡阳市教育志》编委会提供资料,每次扣0.2分;未落实教育史志工作相关要求,每次扣0.2分;③对局党委(行政)决策的重大任务或中心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每起扣1分,未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每次扣0.5分。 |
①-②办公室 ③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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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22分) |
教育宣传及信息 化建设(4分) |
①有专人负责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完成衡阳教育信息网发稿20篇(1分);②积极面对媒体,妥善处理舆情(1分);③建立了信息化建设工作机构;信息化经费占公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0%(1分);④开展“三通两平台”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局信息中心安排的建设任务(1分)。 |
①未安排专人负责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扣0.5分,未按要求完成发稿任务,每篇扣0.1分;②因重大事件瞒报、迟报、漏报而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扣0.5分或1分,对重大舆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而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扣0.5分或1分;③未成立领导小组扣0.2分,未确定专职人员扣0.3分;信息化经费占公用经费的比例低于10%,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④未完成任务每次扣0.2分。 |
①-②宣法科 ③-④信息中心 |
民主管理(3分) |
①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机构,制定了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和公开目录,建立了校务公开专栏(1分);②建立健全了单位教(职)代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以上规范性的教(职)代会。代表提案落实率达90%以上(1分);③单位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交教(职)代会审议通过,教(职)代会决议得到贯彻落实(1分)。 |
①未成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扣0.25分,未制定实施细则扣0.25分,未制定公开目录扣0.25分,未建立校务公开专栏扣0.25分;②未召开教(职)代会扣0.5分;提案落实率在90%以下扣0.5分;③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未交教(职)代会审议通过扣0.5分,决议未落实扣0.5分。 |
教育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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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教师及关 工委工作(2分) |
①重视老干部工作,按政策要求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做好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1分);②按要求做好关工委的相关工作(1分)。 |
①未落实待遇的,扣0.5分,退休教职工对单位领导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扣0.5分。②按平时台账计分。 |
①老干科 ②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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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和后勤 管理(6分) |
①严格按照财经法规进行操作(1分);②审计意见落实到位,整改及时有效(1分);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乱发乱补现象;公用经费要按一定比例改善办学条件、添置仪器设备或偿还债务;严禁新增债务(2分);④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规划设计,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资金计划(1分);⑤无“小金库”、账外账(0.5分);⑥学校食堂管理严格执行湘教通〔2013〕544号文件,不准承包,实行单独核算,做到保本不盈利(0.5分)。 |
①审计中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扣1分;②审计意见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扣1分;③未按要求落实,扣2分;④未按要求落实扣1分;违反第⑤、⑥项,每项0.5分。 |
①②审计科 ③④⑥计财科 ⑤审计科、计财科 |
|
教育考试(1分) |
①切实维护好学校考点设备设施,抓好考纪考风建设(0.5分);②按要求完成教育考试院交办的各项任务(0.5分)。 |
①标准化考点学校监考及监控设备设施未得到较好维护的,扣0.25分;发生考纪考风违纪事件的,扣0.25分;②未完成教育考试院交办任务的,酌情扣分。 |
教育考试院 |
|
资产管理(2分) |
严格执行《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资产购置未按程序报批扣0.5分;资产使用不符合规定扣0.5分;资产处置未按要求执行扣0.5分;资产年度变动情况未按时统计上报扣0.5分。 |
建投中心 |
|
信息通联(2分) |
①学校党政负责人更换手机号码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1分);②有专门的信息联络员,联络员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况,按要求回复飞信通知,每天登陆市教育局OA行政办公系统查阅或接收文件(1分)。 |
①学校党政负责人更换手机号码未及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每起扣0.5分;②没有专门的信息联络员或联络员手机关机扣0.5分;不按要求回复飞信通知,每次扣0.2分;不按要求每天登陆市教育局OA行政办公系统查阅或接收文件,每次扣0.2分。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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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2分) |
按要求做好计生综治各项工作(3分) |
根据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计分。 |
办公室 |
说明:扣(加)分上限为本考核要点分值。
附件3: 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局直公办非省示范性高中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项 目 |
考核指标 |
考核要点 |
评分标准 |
责任科室 |
一、队伍建设 (20分) |
领导班子(10分) |
①坚持深入教学一线,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1分);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分);③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教职工满意度高(4分);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作风建设有关规定(3分);⑤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民主测评(1分)。 |
①不能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未达到规定节数,每人每少一节扣0.2分;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不明显或受到督导组批评的扣0.5分,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能一次性过关的扣0.5分;③按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测评结果折算计分,班子内部矛盾突出,影响较大的另扣0.5分;④未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支部)会议扣1分,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扣1分,未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扣1分;班子成员、家属及分管人员有违纪行为每起扣1分;⑤按比例计分。 |
①-③组干科 ④-⑤纪检监察室 |
教师队伍(10分) |
①在编不在岗人员按政策规定管理;教师调配(含临时聘请人员)规范有序;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和其它需分流安置人员;教师档案管理及时规范(2分);②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认真执行《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分);③积极参加国、省、市级教师(校长)培训(1分);④学校公用经费5%用于教师(校长)培训(1分);⑤2013年度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年检合格率达到80%(1分);⑥完成教师工作相关常规及语言文字相关工作(1分);⑦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禁止有偿家教家养、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要求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书籍资料以及向学生和家长索拿卡要等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2分)。 |
①出现违规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扣0.5分;每擅自调动1名教师,双方学校均扣0.25分,每擅自聘用1个临时工作人员扣0.25分;每拒绝接收1人次扣0.5分;未按年度整理档案扣0.5分;②未按要求制定考核细则的扣0.5分,未执行《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扣1.5分;③教师(校长)培训每缺1人次扣0.5分;④学校培训经费使用分两次(6月10日和12月10日)在校内公布并送市教育局教师科备案,达到要求计1分,达不到要求,按比例计分,未公布备案不计分;⑤培训年检合格率达到要求计1分,未达到要求按比例扣分;⑥未完成教师工作相关常规及语言文字相关工作,每次扣0.5分;⑦有师德师风方面投诉举报被国、省、市查实的,每起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市通报的,每起扣1分。 |
①-②组干科 ③-⑥教师工作科 ⑦纪检监察室 |
|
二、办学行为 (9分) |
招 生(3分) |
①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做到计划内、区域内按志愿线上招生(2分);②不招收普通高中录取线下学生(1分)。 |
①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违规招生,每1人次扣0.1分;②录取线下学生占学生招生人数每增1个百分点,扣0.2分。 |
①基教科、计财科 ②职成科 |
课程开设(1分) |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考试及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考查课程(1分)。 |
任一学科少开课时扣0.5分,学科教学不落实,扣1分。 |
基教科 |
|
学生减负(1分) |
①严格按“一科一辅”原则在目录范围内征订教辅(0.8分);②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0.2分)。 |
①每查实1例违规情况,扣0.2分;②学生作息时间安排不科学扣0.2分。 |
基教科 |
|
治理“三乱”(4分) |
①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无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现象(2分);②杜绝一切形式的节假日成建制违规补课行为;严禁任何班级、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补课(2分)。 |
①每发生一起“三乱”行为被国、省、市查实的,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市通报的,每起扣1分;②发现并查实学校节假日成建制违规补课,扣1分;发现并查实班级、教师擅自违规组织学生补课,每起扣0.5分。 |
①纪检监察室 ②督导室 |
|
三、教育教学 管理(37分)
三、教育教学 管理(37分) |
常规落实(6分) |
①贯彻落实《衡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手册》(4分);②严格按规定做好国网及省网的学籍异动、注册等工作,确保国网和省里的学籍信息一致(1分);③按课程标准开设体艺与健康教育课(0.5分);④按要求开展校园阳光体艺活动(0.5分)。 |
①按教学常规专项考核或抽查折算计分;②每查实1例违规情况扣0.2分;③未开足扣0.2分,未开课扣0.5分;④根据开展参与阳光体艺活动情况计分。 |
①-②基教科 ③-④体卫艺科 |
以养成教育为中心的 学校德育(3分) |
①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养成教育的相关文件和工作安排,积极有效实施以养成教育为中心的德育工作(1分);②各项工作要有计划、有主题、有内涵、有实效(2分)。 |
①-②根据《衡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考核方案(试行)》和养成教育工作要求,查看工作资料,结合德育专项检查或抽查折算计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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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改推行(3分) |
①深入持久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形成可供借鉴的课改经验(2分);②开展全市新课改示范校创建工作(1分)。 |
①根据民意调查、媒体发表文章、获奖证书及工作实效等计分;②成功创建全市新课改示范校,计1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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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25分) |
①切实提高高考和学考学业质量(23分);②认真抓好高中毕业体育考试(2分)。 |
①根据本年度省发布的高、学考成绩统计数据,参照2013年度市教育局下发的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计分;②合格率达到90%,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
①基教科 ②体卫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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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维稳 (8分) |
食品安全(4分) |
①认真落实好《2014年衡阳市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专项检查细则》(3分);②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饮食质量(1分)。 |
①常规督查每学期一次0.8分∕次(共2次),爱卫竞赛 0.8分,迎接省检查(2次)0.8分,抽查(不通知、每年不低于2次)0.8分,发生食物、饮用水中毒、传染病流行、食堂承包经营之一者均“一票否决”; ②学校食堂饮食质量差被家长或学生投诉,每查实一例扣0.5分。 |
①体卫艺科 ②勤工站 |
校园设施(2分) |
①安保器材(警棍、钢叉、防割手套)齐全并放在传达室醒目位置;②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有消防栓的配备消防枪、消防水带,并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灭火器每层楼至少2组,并完好能正常使用;③教学楼、学生宿舍每层楼楼道安装应急照明灯;④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有谈心、活动记录;⑤学校大门、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教学楼门厅、食堂操作间、学生运动区域装有电子监控;校园监控平台放在传达室,24小时专人值守,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不少于30天。 |
每缺一项扣0.4分,每项不齐全酌情扣分。 |
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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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保卫(2分) |
①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干部;②按性别和200:1的比例配备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24小时值守学生宿舍;③按要求聘请足够的专职保安(学生人数在2000-3000人及其以上的按4-6人配备,1000-2000人的按2-4人配备,其它学校按1-2人配备。其中寄宿制学校按上限配备,每多一个校门增加一名保安),保安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上班;④有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等每层楼有消防责任人;特种设备(锅炉、货物电梯、压力容器)有专人负责,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或专职教师;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参加安全管理工作的教育培训、考核;无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 |
每缺一项扣0.4分,每项不齐全酌情扣分。 |
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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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局党委(行政)决策(4分) |
①按要求参加各类会议(1分);②向《衡阳市教育志》编委会提供相关资料;做好教育史志相关工作(1分);③认真落实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定或交办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分)。 |
①迟到每次扣0.2分,缺席每次扣0.5分;②未按要求向《衡阳市教育志》编委会提供资料,每次扣0.2分;未落实教育史志工作相关要求,每次扣0.2分;③对局党委(行政)决策的重大任务或中心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每起扣1分,未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每次扣0.5分。 |
①-②办公室 ③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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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22分)
六、其他 (22分) |
教育宣传及信息 化建设(4分) |
①有专人负责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完成衡阳教育信息网发稿20篇(1分);②积极面对媒体,妥善处理舆情(1分);③建立了信息化建设工作机构;信息化经费占公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0%(1分);④开展“三通两平台”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局信息中心安排的建设任务(1分)。 |
①未安排专人负责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扣0.5分,未完成发稿任务,每篇扣0.1分;②因重大事件瞒报、迟报、漏报而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扣0.5分或1分,对重大舆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造成负面影响多,视情况扣0.5分或1分;③未成立领导小组扣0.2分,未确定专职人员扣0.3分;信息化经费占公用经费的比例低于10%,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④未完成任务每次扣0.2分。 |
①-②宣法科 ③-④信息中心 |
民主管理(3分) |
①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机构,制定了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和公开目录,建立了校务公开专栏(1分);②建立健全了单位教(职)代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以上规范性的教(职)代会。代表提案落实率达90%以上(1分);③单位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交教(职)代会审议通过,教(职)代会决议得到贯彻落实(1分)。 |
①未成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扣0.25分,未制定实施细则扣0.25分,未制定公开目录扣0.25分,未建立校务公开专栏扣0.25分;②未召开教(职)代会扣0.5分;提案落实率在90%以下扣0.5分;③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未交教(职)代会审议通过扣0.5分,决议未落实扣0.5分。 |
教育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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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教师及关 工委工作(2分) |
①重视老干部工作,按政策要求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做好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1分);②按要求做好关工委的相关工作(1分)。 |
①未落实待遇的,扣0.5分,退休教职工对单位领导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扣0.5分。②按平时台账计分。 |
①老干科 ②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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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和后勤 管理(6分) |
①严格按照财经法规进行操作(1分);②审计意见落实到位,整改及时有效(1分);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乱发乱补现象;公用经费按一定比例改善办学条件、添置仪器设备或偿还债务;严禁新增债务(2分);④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规划设计,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资金计划(1分);⑤无“小金库”、账外账(0.5分);⑥学校食堂管理严格执行湘教通〔2013〕544号文件,不准承包,实行单独核算,做到保本不盈利(0.5分)。 |
①审计中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扣1分;②审计意见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扣1分;③未按要求落实,扣2分;④未按要求落实扣1分;违反第⑤、⑥项,每项0.5分。 |
①②审计科 ③④⑥计财科 ⑤审计科、计财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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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1分) |
①切实维护好学校监考和监控设备设施,抓好考纪考风建设(0.5分);②按要求完成教育考试院交办的各项任务(0.5分)。 |
①标准化考点学校监考及监控设备设施未得到较好维护的,扣0.25分;发生考纪考风违纪事件的,扣0.25分;②未完成教育考试院交办任务的,酌情扣分。 |
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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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2分) |
严格执行《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资产购置未按程序报批扣0.5分;资产使用不符合规定扣0.5分;资产处置未按要求执行扣0.5分;资产年度变动情况未按时统计上报扣0.5分。 |
建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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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联(2分) |
①学校党政负责人更换手机号码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1分);②有专门的信息联络员,联络员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按要求回复飞信通知,每天登陆市教育局OA行政办公系统查阅或接收文件(1分)。 |
①学校党政负责人更换手机号码未及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每起扣0.5分;②没有专门的信息联络员或联络员手机关机扣0.5分;不按要求回复飞信通知,每次扣0.2分;不按要求每天登陆市教育局OA行政办公系统查阅或接收文件,每次扣0.2分。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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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2分) |
按要求做好计生综治各项工作(2分)。 |
根据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计分。 |
办公室 |
说明:扣(加)分上限为本考核要点分值
附件4: 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局直公办初中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项 目 |
考核指标 |
考核要点 |
评分标准 |
责任科室 |
一、队伍建设 (20分) |
领导班子(10分) |
①坚持深入教学一线,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1分);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分);③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教职工满意度高(4分);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作风建设有关规定(3分);⑤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民主测评(1分)。 |
①不能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未达到规定节数,每人每少一节扣0.2分;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不明显或受到督导组批评的扣0.5分,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能一次性过关的扣0.5分;③按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测评结果折算计分,班子内部矛盾突出,影响较大的另扣0.5分;④未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支部)会议扣1分,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扣1分,未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扣1分;班子成员、家属及分管人员有违纪行为每起扣1分;⑤按比例计分。 |
①-③组干科 ④-⑤纪检监察室 |
教师队伍(10分) |
①在编不在岗人员按政策规定管理;教师调配(含临时聘请人员)规范有序;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和其它需分流安置人员;教师档案管理及时规范(2分);②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认真执行《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分);③积极参加国、省、市级教师(校长)培训(1分);④学校公用经费5%用于教师(校长)培训(1分);⑤2013年度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年检合格率达到80%(1分);⑥完成教师工作相关常规及语言文字相关工作(1分);⑦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禁止有偿家教家养、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要求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书籍资料以及向学生和家长索拿卡要等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2分)。 |
①出现违规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扣0.5分;每擅自调动1各教师,双方学校均扣0.25分,每擅自聘用1个临时工作人员扣0.52分;每拒绝接收1人次扣0.5分;未按年度整理档案扣0.5分;②未按要求制定考核细则的扣0.5分,未执行《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扣1.5分;③教师(校长)培训每缺1人次扣0.5分;④学校培训经费使用分两次(6月10日和12月10日)在校内公布并送市教育局教师科备案,达到要求计1分,达不到要求,按比例计分,未公布备案不计分;⑤培训年检合格率达到要求计1分,未达到要求按比例扣分;⑥未完成教师工作相关常规及语言文字相关工作,每次扣0.5分;⑦有师德师风方面投诉举报被国、省、市查实的,每起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市通报的,每起扣1分。 |
①-②组干科 ③-⑥教师工作科 ⑦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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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学行为 (12分) |
招生(5分) |
①严格按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在服务区范围内招生,确保服务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条件入学(2分);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区域内招生,妥协解决“两类学生”就学问题(1分);③为职业学校输送生源,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线下学生95%以上到职业院校就读(2分)。 |
①每超过招生计划一个百分点扣0.1分,跨服务区招生或不能确保服务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条件入学,酌情扣分;②跨区域招生比例超过10%后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两类学生”就学不能按政策落实的,每查实一例扣0.2分;③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 |
①基教科、计财科 ②基教科 ③职成科 |
编班(1分) |
不以任何形式分设或变相分设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等。 |
发现有违规情况扣1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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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减负(1分) |
①严格按“一科一辅”原则在目录范围内征订教辅(0.8分);②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0.2分)。 |
①每查实1例违规情况,扣0.2分;②学生作息时间安排不科学扣0.2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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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三乱”(5分) |
①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无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现象(3分);②杜绝一切形式的节假日成建制违规补课行为;严禁任何班级、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补课(2分)。 |
①每发生一起“三乱”行为被国、省、市查实的,分别扣3分、2分、1分;被市通报的,每起扣1分;②发现并查实学校节假日成建制违规补课,扣2分;发现并查实班级、教师擅自违规组织学生补课,每起扣1分。 |
①纪检监察室 ②督导室 |
|
三、教育教学 管理(34分) |
常规落实(5分) |
①全面贯彻落实《衡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手册》(3分);②严格按规定按时做好国网学籍异动及注册等工作(1分);③按课程标准开设体艺与健康教育课(0.5分);④按要求开展校园阳光体艺活动(0.5分)。 |
①按教学常规专项考核或抽查折算计分;②每查实1例违规情况扣0.2分;③未开足扣0.2分,未开课扣0.5分;④根据开展参与阳光体艺活动情况计分,最高计0.5分。 |
①-②基教科 ③-④体卫艺科 |
以养成教育为中心的 学校德育( 3分) |
①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养成教育的相关文件和工作安排,积极有效实施以养成教育为中心的德育工作(1分);②各项工作要有计划、有主题、有内涵、有实效(2分)。 |
①-②根据《衡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考核方案(试行)》和养成教育工作要求,查看工作资料,结合德育专项检查或抽查折算计分。 |
基教科 |
|
新课改推行( 2 分) |
①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市里和学校组织的各类课改实践活动,并形成一定的课改经验,重视宣传报道(1分);②积极参加全市新课改示范校的创建工作(1分)。 |
①根据民意调查、媒体发表文章、获奖证书及工作实效等计分;②成功创建全市新课改示范校,计1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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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24分) |
①切实提高学生学业质量(22分);②抓好初中毕业体育考试(1分);③抓好初中艺术学业水平考试(1分)。 |
①以中考成绩为依据按比值计分,平均分10分、及格率5分、优秀率2分、合格率2分、巩固率3分,每低1个百分点,分别扣0.2分。②合格率达90%,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③合格率达90%,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
①基教科 ②-③体卫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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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维稳(8分) |
食品安全(4分) |
①认真落实好《2014年衡阳市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专项检查细则》(3分);②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饮食质量(1分)。 |
①常规督查每学期一次0.4分∕次(共2次),爱卫竞赛 0.6分,迎接省检查(2次)0.8分,抽查(不通知、每年不低于2次)0.8分,发生食物、饮用水中毒、传染病流行、食堂承包经营之一者均“一票否决”; ②学校食堂饮食质量差被学生或家长投诉,每查实一例扣0.5分。 |
①体卫艺科 ②勤工站 |
校园设施(2分) |
①安保器材(警棍、钢叉、防割手套)齐全并放在传达室醒目位置;②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有消防栓的配备消防枪、消防水带,并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灭火器每层楼至少2组,并完好能正常使用;③教学楼、学生宿舍每层楼楼道安装应急照明灯;④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有谈心、活动记录;⑤学校大门、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教学楼门厅、食堂操作间、学生运动区域装有电子监控;校园监控平台放在传达室,24小时专人值守,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不少于30天。 |
每缺一项扣0.4分,每项不齐全酌情扣分。 |
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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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保卫(2分) |
①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干部;②按性别和200:1的比例配备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24小时值守学生宿舍;③按要求聘请足够的专职保安(学生人数在2000-3000人及其以上的按4-6人配备,1000-2000人的按2-4人配备,其它学校按1-2人配备。其中寄宿制学校按上限配备,每多一个校门增加一名保安),保安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上班;④有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等每层楼有消防责任人;特种设备(锅炉、货物电梯、压力容器)有专人负责,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或专职教师;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参加安全管理工作的教育培训、考核;无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 |
每缺一项扣0.4分,每项不齐全酌情扣分。 |
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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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局党委(行政)决策(4分) |
①按要求参加各类会议(1分);②向《衡阳市教育志》编委会提供相关资料;做好教育史志相关工作(1分);③认真落实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定或交办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分)。 |
①迟到每次扣0.2分,缺席每次扣0.5分;②未按要求向《衡阳市教育志》编委会提供资料,每次扣0.2分;未落实教育史志工作相关要求,每次扣0.2分;③对局党委(行政)决策的重大任务或中心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每起扣1分,未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每次扣0.5分。 |
①-②办公室 ③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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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22分) |
教育宣传及信息 化建设(4分) |
①有专人负责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完成衡阳教育信息网发稿20篇(1分);②积极面对媒体,妥善处理舆情(1分);③建立了信息化建设工作机构;信息化经费占公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0%(1分);④开展“三通两平台”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局信息中心安排的建设任务(1分)。 |
①未安排专人负责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扣0.5分,未按要求完成发稿任务,每篇扣0.1分;②因重大事件瞒报、迟报、漏报而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扣0.5分或1分,对重大舆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而造成负面影响多,视情况扣0.5分或1分;③未成立领导小组扣0.2分,未确定专职人员扣0.3分;信息化经费占公用经费的比例低于10%,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④未完成任务每次扣0.2分。 |
①-②宣法科 ③-④信息中心 |
民主管理(3分) |
①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机构,制定了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和公开目录,建立了校务公开专栏(1分);②建立健全了单位教(职)代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以上规范性的教(职)代会。代表提案落实率达90%以上(1分);③单位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交教(职)代会审议通过,教(职)代会决议得到贯彻落实(1分)。 |
①未成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扣0.25分,未制定实施细则扣0.25分,未制定公开目录扣0.25分,未建立校务公开专栏扣0.25分;②未召开教(职)代会扣0.5分;提案落实率在90%以下扣0.5分;③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未交教(职)代会审议通过扣0.5分,决议未落实扣0.5分。 |
教育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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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教师及关 工委工作(2分) |
①重视老干部工作,按政策要求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做好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1分);②按要求做好关工委的相关工作(1分)。 |
①未落实待遇的,扣0.5分,退休教职工对单位领导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扣0.5分。②按平时台账计分。 |
①老干科 ②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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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和后勤 管理(6分) |
①严格按照财经法规进行操作(1分);②审计意见落实到位,整改及时有效(1分);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乱发乱补现象;公用经费要按一定比例改善办学条件、添置仪器设备或偿还债务;严禁新增债务(2分);④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规划设计,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资金计划(1分);⑤无“小金库”、账外账(0.5分);⑥学校食堂管理严格执行湘教通〔2013〕544号文件,不准承包,实行单独核算,做到保本不盈利(0.5分)。 |
①审计中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扣1分;②审计意见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扣1分;③未按要求落实,扣2分;④未按要求落实扣1分;违反第⑤、⑥项,每项0.5分。 |
①②审计科 ③④⑥计财科 ⑤审计科、计财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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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1分) |
①切实维护好学校监考及监控设备设施,抓好考纪考风建设(0.5分);②按要求完成教育考试院交办的各项任务(0.5分)。 |
①标准化考点学校监考及监控设备设施未得到较好维护的,扣0.25分;发生考纪考风违纪事件的,扣0.25分;②未完成教育考试院交办任务的,酌情扣分。 |
教育考试院 |
|
资产管理(2分) |
严格执行《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资产购置未按程序报批扣0.5分;资产使用不符合规定扣0.5分;资产处置未按要求执行扣0.5分;资产年度变动情况未按时统计上报扣0.5分。 |
建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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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联(2分) |
①学校党政负责人更换手机号码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1分);②有专门的信息联络员,联络员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按要求回复飞信通知,每天登陆市教育局OA行政办公系统查阅或接收文件(1分)。 |
①学校党政负责人更换手机号码未及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每起扣0.5分;②没有专门的信息联络员或联络员手机关机扣0.5分;不按要求回复飞信通知,每次扣0.2分;不按要求每天登陆市教育局OA行政办公系统查阅或接收文件,每次扣0.2分。 |
办公室 |
|
计划生育(2分) |
按要求做好计生综治各项工作(2分)。 |
根据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计分。 |
办公室 |
说明:扣(加)分上限为本考核要点分值。
附件5: 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局直公办小幼特教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项 目 |
考核指标 |
考核要点 |
评分标准 |
责任科室 |
一、队伍建设 (20分) |
领导班子(10分) |
①坚持深入教学一线,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1分);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分);③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教职工满意度高(4分);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作风建设有关规定(3分);⑤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民主测评(1分)。 |
①不能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未达到规定节数,每人每少一节扣0.2分;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不明显或受到督导组批评的扣0.5分,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能一次性过关的扣0.5分;③按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测评结果折算计分,班子内部矛盾突出,影响较大的另扣0.5分;④未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支部)会议扣1分,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扣1分,未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扣1分;班子成员、家属及分管人员有违纪行为每起扣1分;⑤按比例计分。 |
①-③组干科 ④-⑤纪检监察室 |
教师队伍(10分) |
①在编不在岗人员按政策规定管理;教师调配(含临时聘请人员)规范有序;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和其它需分流安置人员;教师档案管理及时规范(2分);②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认真执行《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分);③积极参加国、省、市级教师(校长)培训(1分);④学校公用经费5%用于教师(校长)培训(1分);⑤2013年度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年检合格率达到80%(1分);⑥完成教师工作相关常规及语言文字相关工作(1分);⑦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禁止有偿家教家养、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要求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书籍资料以及向学生和家长索拿卡要等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2分)。 |
①出现违规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扣0.5分;每擅自调动1各教师,双方学校均扣0.25分,每擅自聘用1个临时工作人员扣0.25分;每拒绝接收1人次扣0.5分;未按年度整理档案扣0.5分;②未按要求制定考核细则的扣0.5分,未执行《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扣1.5分;③教师(校长)培训每缺1人次扣0.5分;④学校培训经费使用分两次(6月10日和12月10日)在校内公布并送市教育局教师科备案,达到要求计1分,达不到要求,按比例计分,未公布备案不计分;⑤培训年检合格率达到要求计1分,未达到要求按比例扣分;⑥未完成教师工作相关常规及语言文字相关工作,每次扣0.5分;⑦有师德师风方面投诉举报被国、省、市查实的,每起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市通报的,每起扣1分。 |
①-②组干科 ③-⑥教师工作科 ⑦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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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学行为 (9分) |
招 生(3分) |
严格按招生政策招生,妥善解决“两类学生”就学问题(3分)。 |
发现有违规情况每例扣0.2分。 |
基教科、计财科 |
班级编排(1分) |
①不以任何形式分设或变相分设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等,幼儿园按规范划分年龄班和班级名称:托班(2-3周岁)、小班(3-4周岁)、中班(4-5周岁)、大班(5-6周岁)(0.5分);②小学按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班额,幼儿园按相关规定控制班额,大、中、小班分别不超过28、33、38人(0.5分)。 |
①发现有违规分班情况扣0.5分。小学新生班每超过1人扣0.1分;②幼儿园每超过1人扣0.1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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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减负(1分) |
①严格按“一科一辅”原则在目录范围内征订教辅(0.6分);②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0.2分);③合理安排学生作业(0.2分)。 |
每查实1例违规情况,扣0.2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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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三乱”(4分) |
①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无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现象(2分);②杜绝一切形式的节假日成建制违规补课行为;严禁任何班级、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补课(2分)。 |
①每发生一起“三乱”行为被国、省、市查实的,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市通报的,每起扣1分;②发现并查实学校节假日成建制违规补课,扣1分;发现并查实班级、教师擅自违规组织学生补课,每起扣0.5分。 |
①纪检监察室 ②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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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教学质量(37分) |
常规落实(9分) |
①全面实施《衡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手册》(6分);②严格按规定按时做好国网学籍异动及注册等工作(2分)。③按课程标准开设体艺与健康教育课(0.5分);④按要求开展校园阳光体艺活动,落实好幼儿一日活动(0.5分)。 |
①按《衡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手册》专项考核或抽查折算计分;②每查实1例违规情况扣0.2分;③未开足扣0.2分,未开课扣0.5分;④根据开展参与阳光体艺活动情况计分,最高计0.5分。 |
①-②基教科 ③-④体卫艺科 |
以养成教育为中心的 学校德育( 6分) |
①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养成教育的相关文件和工作安排,积极有效实施以养成教育为中心的德育工作(2分);②各项工作要有计划、有主题、有内涵、有实效。(4分) |
①-②根据《衡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考核方案(试行)》和养成教育工作要求,查看工作资料,结合德育专项检查或抽查折算计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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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改推行( 3 分) |
①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市里和学校组织的各类课改实践活动,并形成一定的课改经验,重视宣传报道(2分);②积极参加全市新课改示范校的创建工作(1分)。 |
①根据平时台账计分;②成功创建全市新课改示范校,计1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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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19分) |
①切实提高学生学业质量(17分);②小学进行身体素质测试,幼特评价素质教育效果(2分)。 |
①以年度小学质量监测成绩为依据,按比值计分;②小学合格率达到90%,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幼特根据参加省市活动获奖情况酌情计分。 |
①基教科 ②体卫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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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维稳 (8分) |
食品安全(4分) |
①认真落实好《2014年衡阳市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专项检查细则》(3分);②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饮食质量(1分)。 |
①常规督查每学期一次0.8分∕次(共2次),爱卫竞赛 0.8分,迎接省检查(2次)0.8分,抽查(不通知、每年不低于2次)0.8分,发生食物、饮用水中毒、传染病流行、食堂承包经营之一者均“一票否决”; ②学校食堂饮食质量差被学生或家长投诉,每查实一例扣0.5分。 |
①体卫艺科 ②勤工站 |
校园设施(2分) |
①安保器材(警棍、钢叉、防割手套)齐全并放在传达室醒目位置;②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有消防栓的配备消防枪、消防水带,并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灭火器每层楼至少2组,并完好能正常使用;③教学楼、学生宿舍每层楼楼道安装应急照明灯;④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有谈心、活动记录;⑤学校大门、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教学楼门厅、食堂操作间、学生运动区域装有电子监控;校园监控平台放在传达室,24小时专人值守,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不少于30天。 |
每缺一项扣0.4分,每项不齐全酌情扣分。 |
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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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保卫(2分) |
①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干部;②按性别和200:1的比例配备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24小时值守学生宿舍;③按要求聘请足够的专职保安(学生人数在2000-3000人及其以上的按4-6人配备,1000-2000人的按2-4人配备,其它学校按1-2人配备。其中寄宿制学校按上限配备,每多一个校门增加一名保安),保安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上班;④有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等每层楼有消防责任人;特种设备(锅炉、货物电梯、压力容器)有专人负责,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或专职教师;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参加安全管理工作的教育培训、考核;无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 |
每缺一项扣0.4分,每项不齐全酌情扣分。 |
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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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局党委(行政)决策(4分) |
①按要求参加各类会议(1分);②向《衡阳市教育志》编委会提供相关资料;做好教育史志相关工作(1分);③认真落实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定或交办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分)。 |
①迟到每次扣0.2分,缺席每次扣0.5分;②未按要求向《衡阳市教育志》编委会提供资料,每次扣0.2分;未落实教育史志工作相关要求,每次扣0.2分;③对局党委(行政)决策的重大任务或中心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每起扣1分,未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每次扣0.5分。 |
①-②办公室 ③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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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22分) |
教育宣传及信息 化建设(4分) |
①有专人负责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完成衡阳教育信息网发稿20篇(1分);②积极面对媒体,妥善处理舆情(1分);③建立了信息化建设工作机构;信息化经费占公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0%(1分);④开展“三通两平台”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局信息中心安排的建设任务(1分)。 |
①未安排专人负责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扣0.5分,未按要求完成发稿任务,每篇扣0.1分;②因重大事件瞒报、迟报、漏报而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扣0.5分或1分,对重大舆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而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扣0.5分或1分;③未成立领导小组扣0.2分,未确定专职人员扣0.3分;信息化经费占公用经费的比例低于10%,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④未完成任务每次扣0.2分。 |
①-②宣法科 ③-④信息中心 |
民主管理(3分) |
①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机构,制定了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和公开目录,建立了校务公开专栏(1分);②建立健全了单位教(职)代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以上规范性的教(职)代会。代表提案落实率达90%以上(1分);③单位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交教(职)代会审议通过,教(职)代会决议得到贯彻落实(1分)。 |
①未成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扣0.25分,未制定实施细则扣0.25分,未制定公开目录扣0.25分,未建立校务公开专栏扣0.25分;②未召开教(职)代会扣0.5分;提案落实率在90%以下扣0.5分;③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未交教(职)代会审议通过扣0.5分,决议未落实扣0.5分。 |
教育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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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教师及关 工委工作(2分) |
①重视老干部工作,按政策要求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做好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1分);②按要求做好关工委的相关工作(1分)。 |
①未落实待遇的,扣0.5分,退休教职工对单位领导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扣0.5分。②按平时台账计分。 |
①老干科 ②关工委 |
|
财务和后勤 管理(6分) |
①严格按照财经法规进行操作(1分);②审计意见落实到位,整改及时有效(1分);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乱发乱补现象;公用经费要按一定比例改善办学条件、添置仪器设备或偿还债务;严禁新增债务(2分);④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规划设计,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资金计划(1分);⑤无“小金库”、账外账(0.5分);⑥学校食堂管理严格执行湘教通〔2013〕544号文件,不准承包,实行单独核算,做到保本不盈利(0.5分)。 |
①审计中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扣1分;②审计意见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扣1分;③未按要求落实,扣2分;④未按要求落实扣1分;违反第⑤、⑥项,每项0.5分。 |
①②审计科 ③④⑥计财科 ⑤审计科、计财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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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1分) |
①切实维护好学校监考及监控设备设施,抓好考纪考风建设(0.5分);②按要求完成教育考试院交办的各项任务(0.5分)。 |
①标准化考点学校监考及监控设备设施未得到较好维护的,扣0.25分;发生考纪考风违纪事件的,扣0.25分;②未完成教育考试院交办任务的,酌情扣分。 |
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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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2分) |
严格执行《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资产购置未按程序报批扣0.5分;资产使用不符合规定扣0.5分;资产处置未按要求执行扣0.5分;资产年度变动情况未按时统计上报扣0.5分。 |
建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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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联(2分) |
①学校党政负责人更换手机号码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1分);②有专门的信息联络员,联络员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按要求回复飞信通知,每天登陆市教育局OA行政办公系统查阅或接收文件(1分)。 |
①学校党政负责人更换手机号码未及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每起扣0.5分;②没有专门的信息联络员或联络员手机关机扣0.5分;不按要求回复飞信通知,每次扣0.2分;不按要求每天登陆市教育局OA行政办公系统查阅或接收文件,每次扣0.2分。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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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2分) |
按要求做好计生综治各项工作(2分)。 |
根据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计分。 |
办公室 |
说明:扣(加)分上限为本考核要点分值。
附件6:
衡阳市教育局机关科室(站所)2014年度工作考核民主测评表
(局直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用)
被测评单位 |
为基层单位服务情况 |
工作作风情况 |
工作能力情况 |
团结协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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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一般 |
差 |
好 |
一般 |
差 |
好 |
一般 |
差 |
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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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窗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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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老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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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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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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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科(语委办、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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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卫艺科(保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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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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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科(资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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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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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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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科(就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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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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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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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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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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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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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建设投资资产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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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机关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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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招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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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自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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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社考科(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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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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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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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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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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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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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新印刷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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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在相应栏类打“√”。评价为“好”、“一般”、“差”的,分别计5、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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