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工作要点》
衡教通[2014]31号
关于印发《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衡阳市教育局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2014年衡阳市教育局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总揽教育工作全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教学改革,努力推进全市教育工作在素质教育、项目建设、常规管理、师德师风、班子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1.落实市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及建设工作。协调规划和国土部门逐校落实拟扩建、新建和控规学校规划红线,将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正式方案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最终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启动市城区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政策,有序实施。进一步做好市铁一中(市七中)和市九中迁建工作,确保6月份前正式动工。
2.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进一步理顺幼儿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加强对幼儿园的科学管理,努力杜绝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开展幼儿教师单项基本功竞赛和0-3岁早期教育推进活动,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加强对初中学校招生考试的规范管理,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加强教师交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构建和谐教育环境。制订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全面实施薄弱初中质量提升项目。加快市特校建设步伐,改善特殊学校的康复训练设施。
4.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督促部分教学质量相对较低的薄弱高中,认真制订一校一策的质量提升方案。启动高中学科基地建设,组建示范性高中联盟和学科专家组。加强普通高中特色学校的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努力促进普通高中多元化发展,不断加强对示范性和非示范性高中学校的指导与管理,合理做好普职分流,抓好高学考备考工作,切实提升我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5.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加大职教招生统筹力度,积极拓宽招生渠道,继续实行招生工作目标责任制,稳定职业教育事业规模,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各类招生3.5万人;进一步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争取国家和省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占全省份额的九分之一以上,做好国家、省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立项项目的监管工作,国家、省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全部通过验收;进一步加强职成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1%;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加强精品课建设,完善教学评价体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培养模式,提高育人质量,职校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率提升5%;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全年培训职工和农民工12万人次以上,社区居民上网注册学习人数在10万人以上。
6.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全面推进民办教育管理规范化发展,努力创办优质民办教育。争取出台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新政策,争取在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上有更大突破,更多创新。严格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改进审批方式,严格审批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坚持专家论证评审。完善民办学校法人结构治理,规范民办学校董事会成员构成,议事规则和运行程序,逐步推行民办学校监事制度。完善年检制度,全面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监控机制,敦促各民办学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账户管理制度以及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制度。加强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发展、优质发展、特色发展,创建品牌,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二、素质教育取得新成效
7.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德育研究,继续做好以养成教育为核心的德育教育工作,把养成教育做成我市的德育品牌。组织开展班主任工作论坛,探索新时期学校班主任工作规律,不断提高班主任的理论水平和育人能力。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道德讲坛”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深化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艺术节活动。
8.提升课程、教学实施水平。持续推进区域性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继续探索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出一批课堂教学改革示范校,评选出新课改先进县市区。不断强化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组织全市教师深入学习《衡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手册》,落实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和抽查制度。落实“分层教学”,努力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加大校本课程开发力度,开展精品校本课程评比活动,打造优质精品校本课程资源。继续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新教材培训,提升新课程实施水平。继续开展“教学能手”比武、课堂教学竞赛与展示、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开展首届衡阳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提炼、推广先进经验。
9.加强体卫艺工作。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上报和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工作,测试成绩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落实好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抓好体育、音乐、美术常规教学工作,提高课堂质量和效果。开展全市学校体育课、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体育活动课展示评比。继续做好艺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继续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组织全市“体育、艺术2+1项目”学校观摩活动,进一步发展项目合格校。加强农村学校生活饮用水与食品安全的管理与督查,重点做好县市区乡村学校主管饮水卫生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阳光食堂”评比活动,做好学校卫生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导工作。
10.提升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教学精细化管理,加强市直学校校本教研高水平、规范化建设,健全市直学校学科中心组,完善中心组集体备课制度,开展市直学校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专项培训,提升市直学校校本教研能力。做实高三教学视导,强化对薄弱学校的专题调研、视导,致力于研究高三教学的具体问题,有的放矢,形式多样,切实提高教学视导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强化高中学考工作,优化组考方式,提升学考质量。依托全市高三联考等质量监测平台跟踪分析相关学校的教学质量,指导教学工作。
11.继续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落实由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机制。加强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重点做好中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2015年底,全市要完成7个县和南岳区的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三、队伍建设开创新局面
12.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提前谋划并认真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宣传发动,以严格的标准、严格的纪律、严格的措施积极开展活动,把解决“四风”问题贯彻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开门纳谏,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边整边改,抓好建章立制,把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确保活动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
13.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领导力和战斗力。全面加强学校领导领导班子建设,以完善目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科学考评为抓手,坚持以提高领导班子执行力为重点,加快构建细化、量化、具体化、即时化、常规化的学校执行力运转体系,强化工作落实的时效性,增强学校管理的科学性,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开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源头治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加大惩治力度,对腐败行为和“四风”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
15.强化师德建设。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切实将师德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将教师的师德表现和业务表现一并纳入教师人事档案。把师德考核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师德恶劣、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教师。
16.提升教师专业能力。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组织实施教师专业成长规划年度达成情况抽样检查。进一步探索国培、省培送培组织管理办法,加强培训基地学校建设,启动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测试工作;创新市县培训模式,贴近学校实际,从培训方案设计和资源开发环节着手,提高教师培训的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教学能手比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校级领导班子的课程领导力和专业引领力。
17.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做好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名师系列评选、名师工作室组建工作,制订并实施名师考核办法,多样化开展名师论坛、送课支教等活动,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作用。
18.优化全市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机制。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和校长交流制度。加强中小学校长岗位管理,积极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专业化成长;建立和实行校长奖励专项资金,对学校管理业绩优异、学校改革和发展成果突出的校长进行表彰奖励。加强校长培训,构建高校培训、境外培训、网络培训、自主选学等融合培训的大培训格局。积极组织部分校长到同类管理水平高、办学成绩突出的学校挂职跟班研修。
四、教育管理迈上新台阶
19.强化教育督导功能。切实做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第三轮)的规划、视导和初评工作。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和随访督导工作。持续抓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视导和评估验收工作。抓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空间建设,开展办学水平省级评估前的视导工作。按照《衡阳市2013-2017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规划》的要求,开展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所辖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工作。优化“督政”运作模式,加大对各市(区)教育投入的督查力度,实行教育投入“一票否优”。建立和完善督导评估的通报和公报制度,扩大督导效益。
20.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工会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按照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积极做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教代会制度。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教师和学生申诉等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加强妇女、计生工作。
21.继续推进教育行风建设。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教育乱收费、乱招生、乱办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突出有偿家教和师德失范行为查处,规范管理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加强对教育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五、教育改革实现新突破
22.启动区域教育综合改革。成立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市区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统筹办学体制、投入保障体制、人才培养机制、招生考试制度、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各项改革。重点是要及早应对高学考改革,提前做好适应性调整、培训工作。
23.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学校领导体制改革,规范学校岗位职数,精简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改革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用人制度,推行聘任制。各级各类学校行政管理岗位引入竞争机制,全面实行竞聘上岗,三年一聘。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积极实施干部任职期满交流、轮岗交流、结构性交流和培养性交流。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发挥好职称评审导向激励作用。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试行教师考核末位淘汰,探索教师退出机制。
24.深化质量评价和招生考试改革。要把改革质量评价体系和招生考试制度作为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公平、化解矛盾的重要突破口来加快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并逐步在实践中运用,力争2~3内建立常模。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科学评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对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开展一次全面监测,县(市)抽测,并及时形成总结分析报告。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基础数据库,充分发挥其在教学分析、评价和指导中的作用。完善优质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制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双控”、“三限”政策,严禁擅自违规招生行为。落实教育部、教育厅高考招生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措施,加强标准化考务建设,推进衡阳招考改革创新。
25.推进教育国际化、信息化。加快全市中小学国际教育步伐,规范高中国际班办学行为, 加大普通高中引入国际课程力度。强化教育信息化的统一组织领导,抓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创建工作,推广石鼓区、蒸湘区、南岳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验,鼓励有一定基础的县市区积极创建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区,力争2014年有4个县市区创建成功。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确保宽带网络入校率及网络带宽、网络教室终端设备入室率、宽带网络入室率、优质教学资源入室率、个人学习空间开通率均达到《衡阳市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工作指标。完成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工程。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确保 226个农村教学点项目资金到位,设备设施到位,应用培训到位,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到位,学科课程覆盖到位。加快课堂教学交互式多媒体设备、录播教室及网络视频互动多功能室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六、教育服务达到新水平
26.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积极贯彻国家、省教育法规政策,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努力保证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争取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计提教育资金全部用于教育。年内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重大项目预审制度和重大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绩效考核制度,强化查处问责。强化审计工作,坚持校长经济责任和专项工作审计。加强市直学校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公开制度,确保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切实厉行节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27.完善教育扶贫资助体系。进一步加大资助工作力度,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力度,扩大助学贷款规模,确保我市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入学;大力开展社会捐资助学活动,主动寻求捐资助学项目,筹集更多助学款。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组织资助工作人员参加全国、全省的各项业务培训。加强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关爱留守儿童、孤儿、贫困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工作常态化。
28.不断强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开展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重点督查各市(区)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认真排查学校周边安全隐患,强化市直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严格执行学生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加强责任追究。做好信访投诉调查处理,深入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29.提高舆论引导水平。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提供新闻通稿、新闻背景材料,强化政务微博管理,回答网民提问等有效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关注教育舆情,做好舆情的分析与引导工作。加强对各地各校网站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的的考核测评工作。继续强化和改进教育信息报送工作。
30.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要深入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建立起集办事指引、政策咨询、信访接待、举报受理和办结于一体的教育便民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以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大转变、工作能力大提升、管理方式大调整、工作作风大改善保障和促进全市教育工作转型升级。修改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出台市教育局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若干规定;实施局机关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新课程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教育均衡化发展等重点问题的政策调研,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强化效能监察,确保重要目标、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和制度规定落实。按时高质做好信访工作,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做亮教育为民热线服务品牌。积极推进教育史志工作,全面启动《衡阳市教育志》编纂工作,落实县市区教育局、局机关科室(站所)和相关学校史志工作职责,基本完成有关史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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