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衡阳电大2013年度优秀教师评选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2-24 16:02:3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各分校及教学点:

为了进一步强化开放办学理念,突出教学中心,突出专家治校,全面推进我校教学工作,促进教师探讨教学问题,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学校内涵发展为导向,积极探索电大教学模式改革,着力搞好教育教学过程管理,着力实现教师队伍有新提高,服务质量有新突破,学校建设有新举措,各类教育有新跨越,电大形象有新提升。

二、评选原则

1、公平、公开;2、竞争、择优;3、回避,宁缺勿滥

三、评选范围

从事衡阳电大(分校、教学点)教学工作的全体在职或外聘的教师。

四、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电大教育事业,与时俱进,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团结务实,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社会反响良好,师德师风好。

2、具有辅导两门以上课程教学经验,并担任一定量的教学任务。

3、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进修,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4、能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授课深受学生欢迎、教学效果好。

5、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在教学中勇于创新,年度内上12堂指导性较强的示范课或公开课,参与了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发表至少1篇以上相关论文或经验文章。

6、圆满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日常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五、评选名额

各教学班点推荐1名优秀老师、校本部教学实体部门分别推荐1-3名优秀教师。

六、评选办法

1、宣传发动。各教学部门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和条件,组织初评。

2、组织推荐。根据初评情况,各教学部门填写教师推荐表(见附件),报送学校评选领导小组。

3、资格审查。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各教学点的评选由教学点组织进行。校本部各教学实体推荐的教师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听课评课,根据初评结果,结合听课评课情况评选出“优秀教师”。

 5、听课评课。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听课评课,教育技术处组织专人负责全程录像,录像将作为评课依据和教研活动资料。

6、奖励。学校统一下文表彰,并给予一定奖金奖励。

七、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各教学班点、校本部教学实体部门将初评人员推荐表务必于1030日前交送开放教育学院周文刚处(B101)。

八、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领导,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萧烽

副组长:龙永保

  员:刘智 杨安季 刘燕 阳年 陆秀艳

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

主任:申燕

成员:费少忠、杨应云、陈刚、陈祖一、曹跃华、李笃生、张建平、李小玲。

 

附件:衡阳电大“优秀教师”推荐表

 

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

2013109

主题词:    2013年度   优秀教师   评选通知   

发:各处室(院、校)                    

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13109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衡阳电大“优秀教师”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职称、职务

 

学历

 

所在岗位

 

所授课程或所管班级

 

从事该工作年限

 

 

 

 

 

 

 

 

 

 

 

 

 

 

 

所在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