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衡阳市终身教育(社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衡阳市终身教育(社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各社区教育机构: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湘发〔2010〕9号)精神,按照《湖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湘教发〔2011〕13号)和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公共服务进社区”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实施意见》(衡发[2012]1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建设,现将《衡阳市社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考核办法和评估标准,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工作。
附件:衡阳市县市区社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衡 阳 市 教 育 局
衡阳市终身教育和学习型
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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